凌无妖

[霆峰]Themis-小片段之辩论赛

小情话:

陈伟霆X李易峰


大学期间学长学弟的法律论辩赛cut


跟正文没什么关系哈哈哈哈。




ROUND 1




李学弟:收了借条不等于受了贿赂,接收不等于接受。对方辩友,难道今天我给你写了一封情书,你收了我的情书,就等于接受我的爱了么?


陈学长:我真的会非常开心接收你的情书,并且接受你的爱意。






ROUND2




李学弟:难道说物理距离的远近是判断犯罪实质的唯一标准?好比今天这个场上我跟对方辩友距离是最近的,难道我们就一定是最亲密的?我想就算我一心想要把心给对方辩友,你同意了,你的女朋友也不会同意的。


陈学长:对方辩友,其实我还是单身来的,你的心要给我,我是非常乐意的。






ROUND3




李学弟:有肢体接触就等同于不能反抗的暴力了么?如果我现在上前握一下对方辩友的手,你就觉得我是对你暴力了么?


陈学长:对方辩友看我一眼,我都已经觉得不能反抗了,更何况你还要碰我一下,真是你说什么都答应你啦。




ROUND4




李学弟:平白无故用6万元买3万元的酒,这还不是变相受贿么?对方辩友今天要是愿意花6万元问我买3万元的酒,钱到我账户,我立马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。来吧,需要我的账号么?


陈学长:千金难买心头好,我对对方辩友抱有爱意,你出什么价钱我都会心甘情愿买的,就跟我们今天的案例一样,也是心甘情愿出高价买酒,何罪之有?那么,可以顺便给我你的手机号么?






ROUND5




李学弟:对方一次两次表示要感谢,这样还要说嫌疑人不懂对方想要行贿的心?对方辩友,我今天跟你说我挺钟意你的,明天跟你说我真的好喜欢你啊,后天带了情书送到你的班级了,你还会不明白我的心么?


陈学长:这种事情对方辩友当然要多做几次,我才懂的。那么什么时候开始跟我表白,现在么?






评委:两位选手,我们是正经的辩论赛,OK?


观众:这个辩论赛怎么感觉gay gay的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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